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 与融资机制创新高级研修班
关于举办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
与融资机制创新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自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以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风险总体可控。但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是局部地区偿债能力有所弱化,个别地区债务率超出警戒标准,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存在不规范等现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要求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财政部印发《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意见精神,帮助有关部门深入了解《意见》出台的背景、原则和目的以及文件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提高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与应急处置能力,我会决定举办“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与融资机制创新高级研修班”。本次培训班由北京金瑞德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及《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专题解读;
1、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情况介绍、风险评估与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应对措施;
2、《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及《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出台的背景、意义及重点难点解读;
3、如何构建规范的“借用管还”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
4、如何建立规范合理的地方政府偿债约束机制;
5、《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主要目的以及工作原则、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6、《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7、《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预警和预防机制的构建;
8、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的主要内容;
9、地方政府性债务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据及方式方法;
10、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级别界定;
11、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应急处置与社会公共服务、社会稳定保障措施;
12、地方政府的违法违规责任范围、响应机制、责任追究程序的建立;
13、美国地方政府破产、日本地方财政重建制度与案例分析。
(二)新形势下政府融资渠道创新
1、政府性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基金)运作模式
(1)政府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模式及运营模式分析;
(2)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治理结构设计;
(3)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和激励机制设计;
(4)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行、监督管理;
(5)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方案设计的优劣分析;
(6)政府产业投资基金退出方式设计;
(7)政府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建设;
(8)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评价;
(9)政府投资基金运作模式案例解析。
2、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业务专题介绍
(1)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在推进PPP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政策衔接问题;
(2)PPP项目运作实务与法律风险防范;
(3)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步骤及要求;
(4)PPP项目操作流程与相关案例;
(5)PPP项目案例分析(分析项目主体结构、项目运作模式、项目回报机制、风险分担方式、合同设计、绩效考核、风险补偿机制、退出机制等)。
3、债券融资及发行申报实务
(1)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业务介绍;
(2)企业债券的发行风险控制、工作流程、募集资金用途;
(3)银行间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实务操作;
(4)地方政府自主发债政策与方法介绍;
(5)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融发行政策与实施操作;
(6)债券信用评级、会计核算、法律事务和发行业务;
(7)其他融资方式(保险资金债权计划、私募债、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信托股权、资产证券化、股权融资等操作业务)。
(三)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
1、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2、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与国有经济布局战略调整;
3、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定位;
4、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
5、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的主要实施路径设计;
6、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融资模式创新。
二、培训对象
各级地方政府、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财政、发改、金融、建设、市政、交通、产业园区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建设开发公司等行业性投资公司等相关政府融资平台;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评级公司、产业投资基金、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授课师资
将邀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央财经大学、专业政府城建投融资咨询公司、证券公司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学者授课,并实际解答参会学员在实际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四、时间地点
2017年3月9日—12日 ( 9日为报到日) 南宁市
2017年3月28日—31日 ( 28日为报到日) 西安市
2017年4月19日—22日 ( 19日为报到日) 厦门市
五、收费标准
2800元/人(含培训、资料、电子课件、场地、专家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